案情:当事人房屋被强制拆除,但在对房屋面积测量时存在严重错误进而导致补偿数额错误,严重损害当事人应当享有的财产权益。本文从测绘主体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所得测绘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举证责任的承担问题等角度阐述案情。
一、从事实角度看,测绘公司对涉案的三位当事人的三栋房屋存在错位测绘的情形本案中,2020年8月13日,四川某勘测设计公司针对当事人房屋出具的测绘报告显示,当事人房屋合计面积为229.72㎡。然,当事人当事人房屋实际面积为441.16㎡。测绘报告与当事人房屋结构及实际面积严重不符。
同日,四川某勘测设计公司针对第三人房屋出具的测绘报告显示,该房合计面积356.23㎡。然,第三人房屋实际面积为499㎡。测绘报告与第三人房屋的实际面积严重不符。
四川某勘测设计公司针对本案三位涉案当事人存在错位测量的情形。因此基于测绘报告中错误数据计算所得的涉案征补决定不具有真实性、合法性。
二、从合法角度看,测绘公司在从事测绘工作时不具备合法的测绘资质一方面,根据我国《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二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四川某勘测设计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对当事人房屋出具测绘报告。据该公司测绘资质证书显示,该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发证,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由此可见,测绘公司在对当事人房屋实施测绘工作时不具备测绘资质。
另一方面,行政机关作出补偿决定时,应当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对当事人户房屋的总面积、人数等基本情况作出全面客观的测量及核实,同时要考虑到,作出补偿决定的时间与征收公告发布时间相隔较长情况下原评估报告的可适用性问题,以确保补偿结果公平合理。
测绘公司并未入户进行实地勘测,进而导致存在测绘数据错误的情况。上述程序违法事项使得最终测绘报告中认定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且,案涉测绘报告亦未经当事人签字确认,测绘程序违反法律规定。
三、测绘报告中的数据与所测房屋不具备关联性,测绘程序违反合法性,因此,该测绘报告不能作为补偿决定及补偿数额的作出依据行政机关作出补偿决定时,应当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对当事人房屋的总面积、人数等基本情况作出全面客观的测量及核实,同时,要考虑到,作出补偿决定的时间与征收公告发布时间相隔较长情况下原评估报告的可适用性问题,以确保补偿结果公平合理。
然而,本案中行政机关在作出征补决定前未实际上门对当事人涉案房屋面积进行调查及核实。征补决定对案涉房屋面积存在事实认定错误,主要依据不足,该征补决定违反法定程序。
四、本案中法院违反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行政机关对所做行政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所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应当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本案中,在当事人对测绘报告中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存疑时,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对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因此,一审法院未要求行政机关举证证明其所做征补决定的合法性的行为明显违反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相关规定。
综上,在明律师在该案中,从测绘公司的资质、所的测绘报告真实性的角度对补偿标准和数据及时提出质疑,帮助当事人维护其合法权益。